在这种情况下,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5年7月1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