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的儿子汉惠帝刘盈,为了彰显孝道,令郡和诸侯王国,为刘邦立了高庙,在民间选拔“孝者”“悌者”“力田”这一类的道德模范,免除他们的徭役赋税,让他们专门从事教化,为民表率。据湖北张家山出土的汉简《二年律令》说,汉朝初年,国家颁布了《受鬻法》(这个“鬻”其实是粥,即国家赐给的粮食),法律规定:凡是拥有大夫(也就是第五级以上爵位)且年满90岁的老人,和一般年满95岁以上的全体老人,国家每个月赐给粟米一石,供这些老人熬粥养生。
到了汉武帝时代又规定,老百姓90岁以上就能享受《受鬻法》的福利。为了让老人有所养,这些老人可以让一个儿子或者一个孙子免除徭役,来专门服侍老人的生活起居。到了东汉时代,《受鬻法》演变成了行糜粥的制度,以示对老人的优待。年龄从90岁以上扩展为70岁以上,而这些老人,可以按照年为单位,领取国家颁发的专门用于养老的粮食,叫粟米。受众扩大了,颁赐也更具有象征意味了。这时候,孝道和养老就已经弥漫了整个东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