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东汉末年的畸形道德观念,问题的根源出在哪儿呢?根源在于:道德的形式主义。
东汉末年的人特别看重道德——请注意,是“看”重道德。一个人有道德,要能够让人们看得见。这样一来,人们追求的就是道德的外化形式,特别担心自己道德这么崇高,别人会不知道,就每天挖空心思,怎么能让道德表现得更加骇人听闻一点,争取能上报纸的头版头条。他们就每天琢磨着作秀、炒作、哗众取宠,这样产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出名的人,往往都是装出来的,都是伪君子;而真正有道德、有才能之人,反而默默无闻。
这种变态的道德观念,再搭配东汉时期的选官制度,就产生了第二个问题。东汉的选官制度是一种推荐制度,而且往往推荐名气大的人。因为道德这个东西,本身没法量化,只能看舆论风评。而能够激起一时舆论风评之人,往往没有真才实学,只会夸夸其谈,名过其实,清谈误国。
北宋苏东坡的《议学校贡举状》,专门评论以道德取人才的制度。他说:以德治国,本身是没有错的,但“夫欲兴德行,在于君人者修身以格物,审好恶以表俗。若欲设科立名以取之,则是教天下相率而为伪也。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德治的关键,是君主率先用道德要求自己,表现出正当的喜好与憎恶,以此为民间做表率。如果专门设立一个以道德取人才的制度,那就是教天下人都来做伪君子。比如君主以孝顺这种美德来取人才,那么就会产生种种怪异的事情,比如勇敢的人就割大腿上的肉给母亲吃,胆小的人就住在坟墓里面来服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