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有删改)
图6-2
图6-3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小组、个别的组织形式不是截然分割的,并不是一个活动只能采用一种组织形式,即使是在一个活动中,三者也可以灵活地交替采用。比如在作业课中,虽然基本是集体活动形式,但是也常有幼儿的分组讨论、小组实验、操作学具的个别活动等配合,让集体活动形式取得更好的效果;区角活动虽然是以幼儿的个别、小组活动形式为主,但是活动结束时,也常以集体活动形式进行交流或小结,非常有利于提高幼儿小组学习、个别学习的质量。因此,幼儿园应按照新《规程》的要求,“灵活地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形式,为每个幼儿提供充分参与的机会,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