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分析,从盗窃方面来看,这一说法是不成立的。由于爱德华·格伦·沃尔西弗的住所是一户私宅,并且在私家车道上停放着两辆汽车。如果闯入者真要作案,这是一起高风险的犯罪;根据道格拉斯多年的办案经验,他认为如果闯入者从二楼窗户进入房间,而在不查看二楼房间的情况下就立即下楼,这种做法是完全不可能的。
在这起案件中,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闯入者携带了凶器,因此这表明该案不可能是预谋杀人。同时,死者贝蒂也没有遭到性侵犯,这就表明预谋强奸失败而杀人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另外,犯罪现场也没有证据证明闯入者有盗窃财物的企图,因此盗窃的说法同样是不成立的。
从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掐住受害者的脖子,是一种典型的亲近型犯罪方式。如果是陌生人作案,他是不可能选择这种作案手法的。同时,一个有预谋且精心策划的罪犯更加不会采用这种手法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