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七日,驿车带给诉讼代理人卡乡一大包文件,写着:梅蒂维埃控诉赛夏和吕西安·夏同的案卷。
内中第一件是一份清账,内容照原件抄录,保证正确。
本年四月三十日到期票据一纸,出票人大卫·赛夏,持票人吕西安·特·吕庞泼莱,结至五月二日为止,退票消单金额1,037.45法郎。
五月五日退票清单及拒付证书之送达费,连同巴黎商务法庭五月七日开庭之传票送达费 8.75
五月七日商务法庭判处被告羁押之缺席判决费 35.00
五月十日前项判决书送达费 8.50
五月十二日催付命令费 5.50
五月十四日查封笔录费 16.00
五月十八日粘贴封条笔录费 15.25
五月十九日登报公告费 4.00
五月二十四日查封物品提取前之核对笔录费(并载明吕西安·特·吕庞泼莱对执行提出抗告)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