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所论“专史的做法”,包括五种专史即人的专史、事的专史、文物的专史、地方的专史、断代的专史。梁启超所说的“文物的专史”又包含以下这些内容:经济专史、政治专史、文化专史。而“文化专史”又包括语言史、文字史、宗教史、学术思想史、文学史、美术史。其中,“学术思想史”则又包含道术史、史学史、社会科学史、自然科学史。在梁启超看来,“史学史”是属于文化专史中“学术思想史”的一个分支。从历史的眼光来看,这样的学科划分是否合理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史学史”作为文化专史的一个方面被正式提出来了。[12]
从学术史的发展来看,一门专史是否被明确地提出来,对于这个专史的发展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其一,相关的研究可以据此形成共同的出发点和发展目标;其二,这一研究在邻近的专史中才可能找到和确定自己的位置,从而丰富了专史的门类,促进了学术史的发展。“史学史”这一观念的提出,不仅把中国史学上久已存在的史学史意识推进到更加自觉的境界,而且使它具有了近代意义上的学科史的属性,从而对中国历史学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梁启超在讲到研究“文物的专史”的重要性时讲了这样一段话,是很有启发意义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