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来说说我吧。
我那时只有23岁,念了一个非常差劲的大学,并且因为几门功课没及格,没有拿到毕业证。这些我并不在意,我只对恋爱有兴趣,虽然我的学业差得一蹋糊涂,我却拥有了丰富的恋爱经验,那个年代的我喜欢用恋爱来证明自己的魅力,比如说,在管理森严的女生宿舍楼上,有一个傻帽一样的男生大声地喊着我的名字,这是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我就这样虚荣地搭遍了学校里几乎所有还不错的男生,然后我觉得我已经看透了人生。
故作沧桑的学长,稚嫩傲慢的学弟,隔壁班的帅哥,别人的男朋友……我不厌其烦地投入再退出,时间久了,我变得愤世嫉俗且人缘滑零。
没有女生喜欢与我做朋友,因为她们得时刻堤防,没准哪天,我就会把她们宝贵的男朋友撬走,并且毫无愧疚,爱情是自由的,没有那么多的责任和道义去讲——我洋洋得意地宣布着自己的恋爱观,并一路披荆斩棘,不断地刷新着自己创造的记录,最短的一次恋爱,是跟一个从没见过面的校园DJ,当时我疯狂地迷恋着他的声音,要死要活地给他写了一大堆信表达爱意,他终于熬不过我的坚持,跟我在一个午后的校外见了一面,说实话,DJ只适合存在于见不到阳光的阴暗的录音室里,他们可以用声音创造神话,现实里,他们只能让这神话残忍地破灭掉,我没有办法掩饰自己的失望,于是,我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