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后期的官场风尚与士人风尚
明代官场风尚与士人风尚,随着社会风尚的变化,前后期也呈现出迥然不同的演变轨迹,并给予政风、民风以巨大的影响。元朝末年,法度日弛,纲纪不振,追逐个人的经济利益和眼前利益,贪赃枉法,苟且因循,是统治阶层的社会心理特征。内外诸官皆安于苟且,不修职事。明初“有司承风,上下贿赂,公行如市,荡然无复纪纲”[158],这是导致官场贪墨之风沉渣泛起的直接原因。有鉴于此,明太祖运用法外用刑手段严厉整肃,从而使这种不良的社会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压制和收敛。于是官场恐怖,为官如履薄冰,唯上是尊、谨慎政事、明哲保身成了统治阶层的社会心理特征。史料描述当时的情景时,曾云:“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159]不但京官伴君如有“伴虎”之惧,而且外官也是如此,“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为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160]。丝毫未有“天高皇帝远”的惬意游闲,而是如临深渊,高度紧张,不敢有大意懈怠。明初的矫枉过正,使统治阶层出现了两个极端的社会心理倾斜,潜伏着新的矛盾和危机,但客观上却孕育了封建官僚体系良性运转的社会效果。官吏在高压钳制下,不得不注重政治利益和封建体制的整体利益,抑制私欲,约己谨慎,为政效率提高,务实求治,奋发向上,渐成官场的主导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