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亚里士多德一道,我关注的是一种互相性的,分享性的,共同生活的伦理。“卷Ⅸ,12”在对亲密关系的论述中结束,它将两种彼此冲突的解释搁置起来,我们将会回到这两种解释上。至于那种认为只有自身才能拥有一异于自身的他者的观点[18],在我看来与我们前面所作的探讨是一致的;它的合理性在于,自尊是美好生活目的的原始自反时刻。在自尊中,友爱悄然无声地进入其中。友爱所增加的,是自尊的人在彼此交流中的互相关系观点。至于相互关系的后果,如平等,它促使友爱向正义发展,在正义中,小团体式的生活共享让位于一种多元性的分配,从而进入到一种历史政治的团体内。
回顾与亚里士多德一起走过的路,我们得问一下,我们赋予了关怀什么样的为友爱所未曾表明的特征?
我们马上转入到古典的友爱的特征上,与此有关的,与其说是概念的分析,还不如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历史,例如友爱与休闲——它是自由公民的特权,奴隶、贱民、妇女和孩子被排除在外——的关系,以及把共同生活归入为共同思想,并导向智者的沉思,这就是《尼各马可伦理学》最后一卷的观点。正是从他(autos)与他自身(héauton)的关系出发,我建立了一种关于关怀的包容性概念,这概念的基础在于给予(donner)和接受(recevoir)之间的互相性。[19]友爱,即使摆脱了友爱的社会文化的限制,在我看来依然是唯一的十分脆弱的平衡点,在这个平衡点内,给予和接受以推定的方式互相平等。事实上,当亚里士多德对友爱的互相特征进行定义时,他追求的正是这一平等关系。这个平衡点可以说是一种幽灵性的处所,在那里彼此对立的极端在给予和接受之间互相转化,自身的一极与他人的一极在交流的主动作用中彼此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