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去公司的时候,他和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工作合约,约定这五年内薪水保持不变。但他暗下决心:绝不满足于这每周7.5美元的低微薪水,绝不能就此不思进取。他一定要让老板知道,他绝不比公司中的任何一个人逊色,他是最优秀的人。
他卓越的工作能力很快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三年之后,他已经如鱼得水、游刃有余,以至于另一家公司愿意以3000美元的年薪,聘用他为海外采购员。但他并没有向老板们提及此事,在五年的期限结束之前,他甚至从未向他们暗示过要终止工作协定。也许有很多人会说,不接受如此优厚的条件,他实在是太愚蠢了。但是,在五年的合同到期之后,他所在的公司给予了他每年10000美元的高薪。老板们都很清楚,这五年来他所付出的劳动要比他所领的薪水高出数倍,理所当然,他成为一个获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