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马上食物,固失官仪;若易服而入酒肆,则谁识之?是以白行简《汧国夫人传》云:“二肆陈列车辇,观者甚众。时生父由常州刺史入觐,与同列易服章潜往观焉。”易服则人不知其为官,故虽出入里巷无所忌。彼鲁宗道、李庶几皆易服入市,乃亦遭弹劾,以是见自汉以来之重视官仪,至宋而未已也。
此等官威,至清中叶以后,外官仍旧,京官则渐渐打破,除步军统领外,虽亲王、宰相入朝,路上无呵殿传呼者,驺从之外,伞盖俱无;官再卑者,更无论已。揆其用意,似以法定仪仗为最俗,出入用之,有伤大雅。此亦人心自然之革命已。至入酒肆会饮,凡翰詹科道曹司,无不为之,二品以上者则寡。至民国,则一切解放。回想前代之官威,有如戏剧已。
古重视贵人之丑态
《周礼·地官》:“一命齿于乡里,再命齿于父族,三命而不齿。”注:“凡农隙饮酒,乡民虽卿大夫,必来观礼。齿于乡里者,以年与众宾相次也;齿于父族者,异姓虽有老,得居其上也。父族尚不敢。不齿者席于宾东,所谓僎也。”
按:《荀子》云:“一命齿于乡,再命齿于族,三命族人虽七十不敢先。”不敢先,即《周礼》所谓不齿,径居父族之上也。夫所谓父族者,有世父叔父焉,有伯叔祖父焉,有长于我之兄焉,官虽益高,亲族长幼之序自若也。乃以爵尊之故,凡亲族皆不能与之齿,此在朝廷之上,诚无如何,乃乡饮亦如此焉,则古之重视人爵,为何如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