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分配不但要使被分配权力的下属有职有权、职权相称,更要有权有责、权责对等。职权是执行任务时的自主权,职责是完成这项任务的义务。进行权力分配,决不能因权设事,不能因要安排某人而设事找事。择人要举贤任能。择人是为了成事,而要成事,贤能是其基础条件。因此,这就要求管理者在进行权力分配时,必须是因事设人,择人任事。
第九章 束缚自己的权欲,放开下属的手脚
只需下达目标,不必布置细节
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只需向员工下达工作目标就可以,不必布置细节。比方说,让员工推销一批商品,只需告诉他销售份额和经济合同法的一些知识,不用具体到去哪家商店,如何攀谈。安排部下编制一套管理软件,只需说明要求,不用告诉他使用哪种语言、如何编。管理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过度的管理反而适得其反。
首先,过度管理不利于部属发挥积极性。解决问题的途径可以有100种,主管的方法不一定是最好的,或许员工有一套好方案,但主管早安排好了一切,也只能照办。员工失去了参与和挖掘潜能的机会,必定挫伤积极性,慢慢就会养成不动脑子、一切依赖领导的“阿斗”作风,失去想象力、创造力和积极性。
其次,过度管理不利于培养锻炼员工的工作能力。很多主管不信任部属的能力,担心员工办砸了事,左叮咛,右嘱咐。一般来说,主管的水平、工作能力要比部属高,指令也科学、合理。你过细的指令或许会使部属少走许多弯路,可部属体验不到通向捷径路上的荆棘坎坷,就得不到锻炼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