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撤藩大业基本完成。为消除隐患,康熙皇帝于平定云南之后,令将分布在福建、浙江、广东等地的耿精忠、尚之信属下旗员撤回京师,重新安置。一般均革职入旗,以原品随旗上朝,世职不准承袭,其中个别“堪用之人”,遇到旗下有缺时酌情补用,马九玉在耿精忠反叛时曾哭劝再三,归正后又对清廷尽忠效力,故以原官解任来京。
平叛、撤藩后,康熙皇帝将选任官吏大权收归中央;划一军队编制,在福州、广州、荆州等地设八旗兵驻防,派将军、副都统驻扎,一切听中央统一调遣;将“三逆”财产没收归官,充作军饷。同时,清除滇、粤、闽等处地方积弊。
“三藩”之乱历经八年,至此终告平定,年轻的康熙皇帝经受住了一次严峻的考验。
第三章 剿抚并行,收复台湾 以抚为主
顺治十八年(1661)十二月,郑成功率军攻占台湾,结束了荷兰侵略者在台湾长达三十八年的统治。从此,郑氏政权以台湾为根据地,以金门、厦门两岛为支点,继续与清廷抗争,使清政府在东南沿海地区的政局很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