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恶心理和报复心理的唯一特有对象,只在于具有思想和意识的一个人。任何有罪的或有害的行为所以能激起那种情感来,只是因为那些行为和那人有一种关系,一种联系。
各种行动自身都是暂时的,易逝的;而且各种行为如果不是由行事人品格中和生性中的一种原因来的,则它们虽是善的,那也不是他的荣耀,虽是坏的,那也不是他的丑事。那些行为自身也许是可以谴责的,它们也许是和一切道德同宗教的规则相抵触的。但是行事者却可以对它们不负责任。它们既不是由他自身中一种恒常的性质来的,而且在它们过后又不留类似东西,所以他就不能因为那些行为成了刑罚或报复的对象。因此,按照那个否认必然否认原因的学说讲来,一个人在犯了最可怕的罪过以后,就同他刚出生的那一刹那一样纯洁无污,而且他的品格和他的行为完全没有关系,因为那些行为不是由他的品格来的,行为的恶劣并不能用以证明品格的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