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大理寺是最高审判机关,堪比最高人民法院。有时候,皇帝觉得大理寺的判决有问题,或者案件牵涉到方方面面,就会要求御史台也参与审判。
每逢此时,御史就要调查案件的前因后果,还要学会审讯罪犯。因此,不具备刑狱工作能力的御史,绝不是顶级的御史。
在唐朝监察体系中,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人都有弹劾朝廷官员的资格。其中,侍御史可以列席宰相会议,监督中书省、门下省三品以上的高官;监察御史重点盯着尚书六部的官员,列席七品以上官员参加的会议。
至于地方政府、中央的其他机构,包括民政、人事、财政、军事、户籍、礼仪、祭祀等工作,都在御史台的监察范围内。
客观地说,唐朝的御史监察制度已经很完善了。问题是,再好的制度也要有健康的运转环境。在古代,皇帝恰好就是决定政治生态是否健康的灵魂人物。可谁能想到,真正开始破坏朝廷监察制度的,就是盛世的几位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