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欣赏的主体性特点,不仅形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差异很大的艺术感受,而且欣赏者个人感受可能和艺术家的原本创作意图迥然不同。同一部名剧《哈姆雷特》,19世纪俄国作家赫尔岑看后被剧中人物命运深深感动,潸然泪下;而列夫·托尔斯泰看完则表情冷漠,认为戏剧主角哈姆雷特是一个“没有任何性格的人物,是作者的传声筒而已”。由于欣赏者的个性差异使艺术欣赏有截然不同的效果。进而,欣赏者这种个性差异甚至还会与艺术家的原本创作意图全然不同。清代思想家王夫之说:“作者之心未必然,读者之心何必不然”,其意在鼓励读者欣赏中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贝多芬曾解释《命运交响曲》主题:“命运在敲门”;柏辽兹则解释得更生动:“这简直就像奥赛罗的愤怒。这不是恐慌不安,这是受了折磨之后的暴怒之下的奥赛罗的形象。”总之,主体性贯穿于艺术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因此,主体性是艺术的一个根本特征。
三、审美性
艺术品和非艺术品区别有两点:一是艺术品必须是人类艺术生产的产品;二是它必须具有审美性即艺术价值。就是说,审美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
1.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
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的特殊形态,本身就是审美意识物态化的体现。人类审美意识的产生,正是人类长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和结果。山川日月等自然美,由于人类与自然界审美主客体关系的建立而进入人的审美视野;而音乐绘画等各门艺术,更是在生产生活实践基础上人类自由自觉的审美创造的结晶。因而,艺术美不仅是人类审美意识物化的表现,也是超越自然美、社会美等形态而成为人类审美活动的最高形式。从社会实践观点看,艺术创造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过程,艺术作品则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审美结晶,是个人乃至全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