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对一些行为进行测定、权衡和评价,这些行为包括人们需要选择的行为和人们已经从其他本来应该被选择但从来没有被选择的行为中选择出来的行为。评价是选择和决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进行决策的人们已经感受到了评价的必要性,而靠习惯来引导行为的那一部分人却很少对这种必要性进行反思。然而,一旦开始评估,事实就很明显:“有用的”行为并不必然是“善的”,或者“美的”行为并不必定是“真的”。当质问评价的标准时,各种测评标准之间开始出现分歧,并且相互之间在不同方向上离得越来越远。曾经是整体的、不可分割的“正确方法”开始分裂为“经济学上的明智”“美学上的令人愉悦”“道德上的正确”等(标准)。某种行为从一种意义上讲可能是正确的,而在另一种意义上讲可能是错误的。既然这样,我们不禁要问,一种行为应该用哪一种标准来进行测量?并且如果好几个标准可以适用的话,哪一种标准将是正确的?
在马克斯·韦伯(在把关于现代化经验的讨论提到日程这一问题上,他比其他任何思想家都起了更为重要的作用)那里能够发现对现代性产生两个逻辑上互相矛盾的论述。一方面,我们知道,现代性始于家庭手工业和工商企业的分离——这种分离,在原则上可以避免效率、利益标准(对于商业来讲,它们是正确和恰当的标准)和大家共同关心的、曾经是统一的道德标准(对于满含情义的家庭生活,它们是正确的和恰当的标准)出现相互矛盾的危险,并且把决策者们抛入了一个绝望的两难境地。另一方面,从韦伯那里我们得知,不管愿意不愿意,新教的改革家们正好变成了现代生活的开拓者,因为他们坚持认为:“忠诚是最好的方针”;作为一个整体,生活充满了道德意义;不管你做什么,不论在生活的哪一方面,比如道德方面,确实产生了一种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规范围绕着整个生活,坚决反对生活的任何方面超出它的领域之外。毫无疑问,在这两种论述之间有一个逻辑上的矛盾。然而,恰恰与逻辑相悖,这种矛盾并不必然意味着这些论述中有一种是错误的。关键点正好在于现代生活并不遵守逻辑学上的“选言判断”。两种论述之间的矛盾如实地反映了现代生活中不相上下的两种强有力的潮流之间真实的冲突。这种“现代的”社会坚持不懈地,然而是徒劳地试图“围绕不可被围绕的事物”,试图用同一性代替多样性,用连贯的、明晰的秩序替代相互矛盾的状态——然而,这种努力不可抑制地产生了很多的分界、多样性和矛盾状态,比它想尽力去除掉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