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可见,通过系统地研究和论述“自然态度”和“生活世界”的类型化,主体的位置、主观意义的生成和“视角的互易性”,通过“面对面情境”“我们关系”和“生动的现在”认识“变形自我”,作为理解主体之诸阶段的行动、动机、设计和角色,以及以作为研究主体之手段的“侏儒”为核心特征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这样五个方面,许茨便从其创立的现象学社会哲学的基本立场出发,对现实社会个体在生活世界之中的主观意义的建构和理解过程,进行了颇富独创性的探讨、研究和论述,从而对“如何通过把现实社会个体置于生活世界之中来实现对主观意义的学术定位和有效研究”的问题,做出了既系统又明确的回答,并为包括我们在内的、所有有志于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和研究主观意义及其理解的后来人,提供了一份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不过,另一方面,许茨的研究和论述也和其他任何一种研究和论述一样,根本不可能是十全十美、无懈可击的。而我们则显然只有对他的这些研究成果进行了严格彻底的批判反思和扬弃,才有可能更好地进行我们自己的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