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时中国尚无蜡烛
《西京杂记》:“南粤王献高帝石蜜五斛,蜜烛二百枚。”
按:蜜烛者,蜡烛也。古蜜与蜡不能分解,混合为一,故亦曰蜜烛。可见汉初无此物,故南粤以为贡,其珍可知。至郑玄注《三礼》,言烛者多矣,而无以蜡烛为证者。玄,东汉末人,可知伊时亦无。《淮南子》云:“膏烛以明自烁。”《龚胜传》云:“膏以明自销。”益证当时尽油烛也。
晋初有蜡烛
《世说》:“石季伦以蜡烛作炊。”又,“周仲智饮酒醉,瞋目还面,谓伯仁曰:‘君才不如弟,而横得重名!’须臾,举蜡烛火掷伯仁。伯仁笑曰:‘阿奴火攻,固出下策耳!’”然“石季伦以蜡烛作炊”,原以竞豪富,则当时蜡烛之贵可想。盖初兴故。《世说》又云:“简文集谈士,以致前客后客夜坐,每设白粥,唯燃灯二,暗辄更益炷。”
按:《说文》:“主,同炷。火主也。”今谓之灯心。以细绳或絮捻成者,俗谓之灯捻。简文帝王,仍燃油灯,《世说》故特记其俭,以是证东晋时蜡烛仍贵也。自蜡烛行,而油灯又不足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