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信托合同中应包含定期进行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4.受托人内部审批与报备
确定慈善信托整体架构与合同内容之后,受托人(信托公司、慈善组织)将进行内部立项、评估、决策。项目决策通过后,如果受托人为信托公司,信托公司需于信托成立10日前向银保监部门进行报备。
5.签订合同
委托人与信托相关参与方正式签订合同法律文件,包括信托合同、保管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6.民政部门备案
信托文件签署后七日内受托人向所在地民政局递交相关材料办理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备案申请书;
(2)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关于信托财产合法性的声明;
(3)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的金融许可证或慈善组织准予登记或予以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信托文件;
(5)开立慈善信托专用资金账户证明、商业银行资金保管协议,非资金信托除外;
(6)信托财产交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材料。
7.慈善信托成立
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慈善信托的成立流程。
二、慈善信托的管理、运营